点击下载: 济铁运〔2019〕246号路外企业自备车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济铁运〔2019〕246号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印发《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自备机车
在国家铁路接轨站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站,各车务段,各机务段,各电务段,济南通信段,济南、青岛铁路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铁机务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各合资公司,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调度所:
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企业自备机车在国家铁路接轨站作业安全规定〉的通知》(铁总运〔2017〕251号)要求,为进一步适应管理体制变化,集团公司重新修订了《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自备机车在国家铁路接轨站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jng/cw118-2019),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前发《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自备机车在国家铁路接轨站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济铁运发〔2017〕306号)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内容:
一、由于管理体制变化,规范了相关单位和部室的名称。
二、删除了机辆验收室的相关职责,机辆验收室的相关职责由机务部门负责落实。
三、删除了“三项设备”合格证有效期由发证单位书面(盖章)通知国铁接轨站(每次出库进行检测发证的除外)要求。
四、删除了企业自备机车回送的相关内容。
五、规范了部分内容表述。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